执法机关: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序号 | 当事人 | 处罚日期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备注 |
1 | 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9.9 |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具体为悬挑防护棚直接从外脚手架搭设,无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和验收,悬挑脚手架工字钢锚固段﹤1.25倍悬挑段长度;个别卸载钢丝绳漏拉;12号施工电梯平台架2层-10层未按方案规定的@6层悬挑搭设;连墙件缺失较多与方案规定的2跨不符。
|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22-1号
鉴于你单位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上述违规行为,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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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庆青 | 2022.9.9 | 经查明,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你作为云顶1978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你单位以上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22-2号 鉴于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你作为云顶1978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你单位以上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五仟元整(¥5000.00)。 | |
3 | 贵州龙云阁建筑有限公司 | 2022.9.9 | 经查明,你单位在施工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具体为悬挑工字钢前端锚环个别漏埋,锚固段长度﹤1.25倍悬挑段长度,连墙件个别4跨与方案3跨不符,脚手板用水平兜网代替方案规定的竹串片。 |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21-1号 鉴于你单位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上述违规行为,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 |
4 | 张海 | 2022.9.9 | 经调查,贵州龙云阁建筑有限公司对汇星苑项目,在施工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你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你单位以上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21-2号 鉴于贵州龙云阁建筑有限公司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多项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你作为汇星苑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你单位以上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00)。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五千元整(¥5000.00)。 | |
5 | 六盘水恒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22.9.19 | 经查明,你单位建设的位于六盘水高新区柏杨坡片区红桥新区凉都大道南侧、南南快速以西、经四路东侧的恒翔大厦项目,在实施建设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进行建设;2)未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该项目建筑密度突破规划条件指标要求,按照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控制指标中建筑密度≤30.00%,但该项目实际竣工建筑密度为40.83%。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3号 鉴于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进行恒翔大厦项目建设,并且未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导致建筑密度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要求,根据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案件移送函(市自然资案移发函〔2022〕003号),你单位上述行为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但你单位上述行为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恒翔大厦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13680000.00X10%=1368000.00),即罚款壹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13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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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盘水和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2.9.15 | 经调查,你单位建设的位于六盘水高新区凉都大道南侧的一汽大众六盘水4S店,在实施建设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向市档案馆移交该项目建设项目档案。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18号 鉴于你单位该项目已于2013年10月竣工,完工时间较长,建设时存在管理疏忽,造成建设项目档案部分资料遗失,但你单位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了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根据《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该项目主体结构安全性判定为Asu级,安全性基本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主动减轻违规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 |
7 | 贵州厚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9.9 | 你单位施工的位于六盘水高新区红桥大道北侧与通龙路之间的中联·汇璟薹项目,在施工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具体为外脚手架采用水平兜网与方案和规范的材质不符,基坑未按方案规定1:1放坡,施工现场不符合原方案施工条件时,未按规定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仅通过项目现场会调整就进行施工。 |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20-1号 鉴于你单位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上述违规行为,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 |
8 | 吴国振 | 经查明贵州厚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中联·汇璟薹项目,在施工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具体为外脚手架采用水平兜网与方案和规范的材质不符,基坑未按方案规定1:1放坡,施工现场不符合原方案施工条件时,未按规定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仅通过项目现场会调整就进行施工。你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你单位以上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六盘水综执罚字〔2022〕20-2号 鉴于贵州厚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疏忽,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你作为中联·汇璟薹项目的项目经理,对你单位以上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