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0〕18 号)》。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综合执法、市政环卫园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事项。
1.对机构职能职责进行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对单位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行公开。同时,对外公开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单位领导简介等信息。本年度累计公开职能职责类信息14条。
2.对行政法规和政策解读进行公开。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1条,发布政策解读文章3篇。
3.对财政预决算进行公开。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预算和2019年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
4.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对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对保留的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检查事项在单位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公开修订后的单位行政权力流程图。
5.对执法信息进行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对已查处办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进行公开。本年度共公开执法信息5条。
6.对市政环卫园林信息进行公开。2020年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共发布市政环卫园林类信息26条。
7.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栏,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本年度共公开公开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链接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公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网络、信函、传真、现场受理等申请公开渠道,明确专人收集各类渠道的网民留言及网上投诉咨询事宜,并及时回复办理。同时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文书资料,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按时上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出申诉的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兼职人员负责对内的组织协调、对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和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到相关科室、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修订完善《六盘水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制度》和《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5个制度,对外公开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批,杜绝出现敏感和涉密信息,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同时对公开信息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信息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1.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加大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按规定更新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城管风采等情况。开设专题专栏,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普法知识宣传等情况进行公开。设立信息公开目录,对重点信息进行公开。
2.注重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多渠道落实信息公开,由于原来申请的政务微信“六盘水市城管局”已不适应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于2020年年初重新申请开通了新的政务微信“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平台,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公开城市综合执法系统重大事项,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61条。
(五)监督保障
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更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相关成员,建立完善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各部门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6 | 减11 | 20 | |
行政强制 | 21 | 减1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来源渠道较窄,信息深度不够,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多、政策性强,在准确性把握上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全力提升工作水平。
2.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认真分析梳理群众关切事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0年度,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以及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故无相关项目和金额。
2.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