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全市城区露天烧烤实行分区域分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6 09:58 字体:[]

2020年12月8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印发了《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全市城区露天烧烤实行分区域分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广大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具体内容,现就《通知》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2021年蓝天保卫战冬春季攻势行动的要求,规范露天烧烤管理、防治噪声、油烟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改善城市市容秩序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研究,对全市城区露天烧烤实行分区域分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两部分

(一)、区域划分

1.全面禁止区域:城区示范点、示范线路、示范片区等区域周边。

2.合理管控区域:除城区示范点、示范线路、示范片区等区域周边的其他区域

(二)管控措施

1.全面禁止区域:原则上,全面禁止区域从2020年12月10日起,全面禁止室外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2.合理管控区域: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区非示范点、示范线路、示范片区的相关区域的露天烧烤数量,将有关烧烤摊点区域纳入疏导点管理。

从事餐饮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登记并征得同意,严格落实疏导点“八不两有”要求,使用达到排放标准的专用烧烤炉具,并加装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二次净化。所有烧烤摊点油烟净化设备必须保持常态化开启,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不得从事经营。


文件原文:

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全市城区露天烧烤实行分区域分级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