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9-29 11:40 字体:[]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市政公用、市容市貌、、环卫园林等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政府指定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3)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市县区特区和部门的综合整治工作。

   (4)拟定行业标准,统筹特许经营审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我局为独立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政科、环卫科、指挥中心,局属副县级参公单位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六盘水市市容管理处。下属机构财务不独立核算,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2、部门人员构成:

    我局总编制80人,2015年末在职实有人数67人,离退休人员154人。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33.76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1,895.97万元,降低43.79%。主要原因是:钟山大道作业层下划到钟山区城管局。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3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3.86万元,占96.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89.9万元,占3.69%。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27万元,占78.08%;项目支出533.5万元,占21.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43.86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1,938.34万元,降低45.26%。主要原因是:钟山大道作业层下划到钟山区城管局。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6%。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73.28万元,降低48.42%。主要原因是:钟山大道作业层下划到钟山区城管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120101科目(类)支出1650.56万元,占74.72%;2129999科目(类)支出308.65万元,占13.97%;2210201科目(类)支出39.5万元,占1.79%;2210203科目(类)支出210.2万元,占9.5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3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92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取消增量补贴,改为改革性补贴发放及工资调整及目标考核奖金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1)2120101科目。年初预算为1155.23万元,支出决算为 1650.56万元,增长43.39%。

  (2)2129999科目。年初预算为31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5万元,减少3.13%。

  (3)2210201科目。年初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减少0%。

  (3)2210203科目。年初预算为32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万元,减少34.56%。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3.14万元、津贴补贴168.99万元、奖金390.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5.28万元、退休费689.79万元、抚恤金4.43万元、生活补助5.91万元、医疗费3.44万元、奖励金1.38万元、住房公积金39.5万元、购房补贴210.2万元;公用经费6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6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1.92万元、电费83.81万元、邮电费4.39万元、物业管理费6.82万元、差旅费2.78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培训费5.74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劳务费105.14万元、委托业务费125.56万元、工会经费7.26万元、福利费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2万元;项目支出308.65万元。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1万元,,比上年减少441.77万元,降低95.03%,减少原因是钟山大道作业层下划到钟山区城管局,作业车辆50台相应下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万元,占99.54%,比上年减少440.49万元,降低95.04%,减少原因是钟山大道作业层下划到钟山区城管局,作业车辆50台相应下划;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0.46%,比上年减少1.28万元,降低92.34%,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保险、维修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是接待贵阳市城管局公务及遵义城管局公务接待等。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34.95万元,本年支出134.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121399科目财政拨款支出134.94万元,主要是用于市政设施修复等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8万元,比2014年减少47.18万元,降低41.07%,主要原因是钟山大道作业层下划到钟山区城管局,作业车辆50台相应下划,相关人员下划,费用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原市城管体制下划时已报废车辆清产核资未销账,无实物);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