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2 17:07 字体:[]

六盘水住建通〔2022〕20号


各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及贵州省安委会60条硬措施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水平,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减少“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所在。根据岗位的不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2)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3)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3.企业分管其他专项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査整治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演练;

(5)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如实记录整改情况;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发现有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指令从业人员暂停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9)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或者建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5.企业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的议题,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监督企业持续改善劳动条件和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3)对有碍安全生产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4)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参与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5)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范、技术标准;

(2)参与制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和危险作业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3)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并监督实施。

(4)发现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处理,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7.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执行;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执行;

(4)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执行;

(5)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执行;

(6)监理单位负责人按照《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执行。

8.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制订、修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本项目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场人员的三级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作为编制人员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危大工方案交底,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6)参加项目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项目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用气)、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维修等高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过程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9)负责项目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对专职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

9.施工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10.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对异常情况进行安全控制;

(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作业前督促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5)对新入场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全班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6)组织开展班前会议、班后总结、安全检查、安全日等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落实班前有提醒、班中有警醒、班后有反醒的“三醒”制度;

(7)作业前认真检查本班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汇报;

(8)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班组发生异常情况、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10)拒绝违章的生产指令,听从专职安全员和现场监理的指导,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11.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4)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施工),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积极参加单位、项目、班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6)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7)对各级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息,按规定及时整改;

(8)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各类企业应参照以上岗位责任内容,按照“一岗一清单”,细化完善本企业覆盖设备管理、生产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全部职能部门和所有管理及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岗位责任清单要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管用实用。

(二)基本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配套的考核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奖惩标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比重,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项目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岗前安全自检、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项目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安全检查等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

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分专业、分工艺、分岗位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和修订。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拆除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管知识;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一是企业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企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7.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项目、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作用,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各类企业要在建立以上基本保障制度的同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把督促、指导辖区内行业领域企业制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管理措施落实,整体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相关企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以狠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企业改进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检查,确保实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督查检查内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对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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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