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25 14:39 字体:[]

各市(特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六盘水高新区城管处、局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21〕34号)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职责,我局制定了《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六盘水城管综执发〔2021〕58号)不再执行。





2022年1月5日


六盘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城镇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2021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各类燃气事故发生,按照《六盘水市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及时制定深化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审查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审查户外广告、景观灯光、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园林绿化等行政许可和审批,避免影响管道燃气安全,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实施区域内有燃气设施的,要求申请人做好相关保护措施。(牵头部门:市政环卫科;责任部门: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六盘水高新区城管处)

(三)严格监管城市管理领域市政施工。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监管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工作,避免管护过程中影响管道燃气安全,施工区域内有燃气设施的,做好燃气设施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市政环卫科;责任部门: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六盘水高新区城管处)

(四)严格城镇燃气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不作为和“宽、松、软”,依法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属于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的城镇燃气违法案件。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行刑衔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牵头部门:执法一科;责任部门:执法三科、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三、工作阶段

(一)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3月)。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排查、自查,摸清本领域燃气安全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责任“三张清单”台账清单,并动态更新。

(二)整治攻坚(2022年4月10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巩固提升(2022年11月12月)。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巩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成果,深入分析城镇燃气安全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各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凡是存在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安全风险隐患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