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期 总第142期
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8日
编者按: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市城管局今年来在规范城市公交客运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得到了省建设厅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贵州建设信息》上专门刊登了题为《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文章,对我市公交客运工作进行表彰,转载如下: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
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六盘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针对长期困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问题,市政府组织城管、物价、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经营者和群众反映出租汽车行业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的原则解决问题,确保了六盘水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
为切实解决六盘水市过去存在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职责不清、执法主体不符、遇事处置乏力,以及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滞后、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5号)要求,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着重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提高对出租汽车行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理顺管理机制,建立机构、完善机制,明确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并组建了客运管理机构,建立城市客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对其他各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市长刘一民多次组织市城管、财政、价格、公安等部门与经营者座谈,深入行业进行调研,在认真梳理前段时期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停运、上访的成因后,认为六盘水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非法运营猖獗、经营权管理混乱。管理体制理顺后,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从业人员和乘客等各方面意见后,结合六盘水实际,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解决方案,对经营权期限重新进行核定,降低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同时,针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反映的非法运营猖獗问题,市政府徐毓贤副市长表示,要把打击各类非法运营车辆作为整顿和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各类非法运营车辆进行彻底打击,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净化城市客运市场,切实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对于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公务人员坚决予以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初步解决了当前制约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经营者排忧解难。
六盘水市出租汽车从1998年投入市场运营至今,绝大部分车辆已到了车辆的使用年限,现阶段正在更新车辆,由于新车投入量较大,经营者反映购车困难,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及时协调组织四国经销商到现场服务,市城管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了一条龙服务,方便经营者办理各种相关手续,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负担,六盘水市政府出资安装出租汽车计价器和喷涂出租汽车专识别色。
总之,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站在构建六盘水市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现状,切实履行了管理职责,解决了城市出租汽车行业面临的问题,确保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